问题 | 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恐吓他人的立案条件,即怎么样才算情节恶劣,达到刑法上的责任,我国法律并没有很明确规定如何为情节恶劣,怎么样才能立案,但是根据司法判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该条法律的解释,主要是指经常恐吓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
一般来说恐吓他人要引起民愤或者引起多数人的关注或讨论,其他情节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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