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不立案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受贿罪的立案问题持有异议,首先可尝试向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司法机关提出复议请求。
倘若复议结果仍然未能让您满意,那么您有权向相应的同级检察机关提请实行立案监督职权。 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对先前作出的不立案决定进行深入审查,若判定应该启动立案程序,则会敦促相关司法机构积极展开调查工作。 此外,您还有权向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反映您所遇到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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