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的罚款事宜,绝不能选择不予交纳。
罚款属于针对贪污犯罪一种法定的法律制裁手段,具备严格的强迫性质。 如果相关人员抗拒缴纳罚款,必然将会遭到更加严厉的法律惩罚,例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加大刑罚力度等方式进行追责。 为了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以及公正性原则,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必须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便包含了缴纳罚款这一项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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