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中非法收受财物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财物的范畴远不止局限于金钱和物品,它还涵盖了那些可以通过货币量化价值的财产性权益。
紧接着,关于收受行为,并不要求行为者实际上已为他人取得了利益,只需作出过明确的承诺便足以构成受贿罪。 另外,收受财物的形式亦可分为两种,既可以是直接的接受财物,亦可以是通过特定关系人作为中介来间接获取。 最后,判断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关键要素在于,行为者是否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到了实质性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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