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共同犯罪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犯罪共同犯罪之认定,其关键之处在于行为人之间是否确实存在着共同实施犯罪之故意以及共同的犯罪行为。
若有数名行为人均明确知晓其他人员正在实施贪污行为,却仍然积极地参与其中,且在客观方面为贪污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或直接实施了部分贪污行为,那么他们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共同犯罪。 例如,若有人负责策划整个行动,而另有人则负责具体执行以获取公共资金,此种情况便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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