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必须是本单位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中所包含的财物未必必须限于本身拥有的资产范畴之内。
贪污罪所反映出的本质特性在于公职人员运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优势,非法地占有属于公有范畴的财产。 在此类情况下,我们所指的公有财物不仅涵盖了国有性质的财产、由劳动大众集体持有的财产,还包含专向扶贫及其他公益事业提供支持的社会捐助或专项资金的财产,以及处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乃至人民团体直接管控、使用或是运输过程中的各类私人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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