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主体证据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主体证据的部分往往囊括如下各个方面:首要的便是获取犯罪嫌疑人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所承担职务的正式文书,即所谓的“任职文件”。
其次是进行明确的工作职责说明书,以便清晰界定其职掌及职权领域。 再次则是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揭示其工作历程以及职务执行状况。 此外,相关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一环,例如同僚、上级领导等人对于其职务及其工作内容的详细阐述。 最后,还需参考单位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文件,以确认其所处单位的性质以及在该单位中所占据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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