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是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是国家对于任职公务人员处以严厉处罚的一类犯罪行为,其主要特点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非法手段侵占、盗窃、诈骗或其他形式非法取得公共财产。
在法律判定贪污罪是否成立时,需要紧密围绕以下几个关键因素展开: 首先,行为人的身份必须为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行为人必须有明确的职务便利行动,这包括利用自身职权对公共财务进行管理、支配、审核等过程中所具备的权能及其带来的便利环境; 再次,必须有明显的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实施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