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可以判处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满足特定的条件,挪用公款罪的被告存在被宣判缓刑的可能性。
挪用公款罪系指出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告人,利用在其职务中所获得的便利,将公款擅自挪为己用或以个人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甚至存在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一定额度,进行营利性活动或是拖欠公款长达三个月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 通常而言,若被告人被判定应接受拘役处罚,或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并无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可考虑对其予以缓刑判决。 然而,对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则不适用于缓刑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