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有非法占有目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往往具备着非法侵占公款的意图。
贪污罪的定义在于国家公务人员通过对其职位权限的滥用,对公共财产进行侵吞、盗窃、欺诈乃至以其它各种非法手段来获取或占有。 贪污罪的实施者在主观意识层面上,必须存在明确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意图与目的。 他们清楚地知道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但仍然积极地去追求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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