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两个既遂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劫罪既遂判定基准的明确界定包括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犯罪者在行为实施过程中必须表现出自愿、积极的主观意愿; 再者,抢劫罪的客体一般涉及公共财产及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权; 最后,致使财物所有人、持有者或保管者等相关人员在现场遭受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从而强行夺取财物,或者强迫他们立即交付财物的行为,均可被视为抢劫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