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咋定性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对贪污罪的定义是: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个人职权,非法侵占公私或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受委派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职业人员,假如他们利用职责上的便利从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同样将被视为贪污罪进行惩处。 若此类人员与他人相互勾结,则应按照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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