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规报销数额较大是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所谓的贪污罪乃系指国家公职人员凭借其职位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侵吞、私自占有公共或者国有的财产。
若在报销流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且涉案金额超过一定限额,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贪污罪便有可能成立:1.国家公职人员确有利用职权为自身谋取利益而实施违规报销; 2.其行为已导致公共或国有的财产被非法占有; 3.涉案金额达到贪污罪的法定立案标准。 若违规报销行为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且数额实际较高,根据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规,该类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 然而,最终能否认定为触犯刑事犯罪,尚需对具体案件情节进行深入剖析,其中包含的因素诸如违规报销的详细状况、金额高低以及是否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等等。 即使涉案金额并不及格,也未必没有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或者违反内部纪律的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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