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可以构成单位受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具体法律条款,单位确实有可能触犯到单位受贿的相关犯罪行为,亦即单位受贿罪。
这一法条明确地阐明了,诸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各类单位,倘若其在与他人进行经济交往过程中,采取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为他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且情节严重者,那么这类单位将会面临着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对于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 另外,若这些单位在经济往来中,私下收取回扣、手续费等不当费用,同样会被视为受贿行为,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得出结论,单位确实有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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