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分割遗产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之下,事实婚姻亦可介入遗产分割程序。
若满足法域所认可之事实婚姻要件,则其在分割遗产时所遵循的原则与法定婚姻并无二致,需全面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跨度、经济贡献程度以及对子女的抚育责任等多方面因素。 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将夫妻共有财产与个人财产予以明确区分,仅将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纳入遗产范畴进行分割处理。 如存在遗嘱,则应严格依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若未留遗嘱,则依据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按比例平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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