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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算挪用公款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乃指触犯国家法律且违反职业操守,利用所处职位的行政与社会服务之便利,挪用其所在国有单位或者公有性质企业之中所占有的公共资金,以满足私人消费需求或借予他人,不论挪用金额大小,若未能在三个月内偿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期限,但用于投资获取利润,亦或是作其他违法活动,皆属于此范畴之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严谨法律法规,此类行径之定性为挪用公款罪。详细解读,所犯情结之轻重程度,与挪用资金的数目和实际状况紧密相关。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刑罚;若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意味着可能被判三年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而要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七年或更多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在提起公诉前能够退回所有挪用款项,将会获得从轻或者减轻的in法律判决,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例,甚至有机会被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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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4: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