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体系之中,“单位受贿罪”所涉及的主体范围极其广泛,涵盖了各类国家机关、国有独立法人组织、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同时还包括了代表人民意愿而发起、主导、管理或支撑的社团等群体。此类主体若采取索取、肆意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通过非法途径收受财务,其目的要么是为了实现特定利益,要么是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当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金的处罚,同时,对于那些对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这些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采取秘密手段收取回扣或手续费,同样会被视为受贿行为,并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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