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补齐后,量刑会有何变化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即若挪用公款的行为发生后,涉案者能够及时将款项偿还,且并未涉及任何违反法律或者盈利的操作,那么他们便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而若是行为人私自挪用公款,而挪用金额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或者更高,并发起了非法行为,此时警方将会对此展开全面调查并立案。 其次,行为人擅自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为个人谋求商业利益的,亦或挪用公款,数额同样在此区间,但已超过三个月未能全额归还的情况,这些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 然而,需要提醒的是,不论金额大小或是持续时间长短,只要随意地挪动公款,其罪行都是违反公共财物所有权与国家财政财务管制的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所得的钱财用途,大多数表现为行为人直接占有所挪用的公款,部分甚至从中取得收益。 因此,此类行为其实已经侵犯到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相互关联并且各自有其独立性的权力。 虽然这并不代表所有权已经转移,但是这显然是针对所有权的侵犯。 在特殊情况下,譬如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造公司以及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未经许可,擅自挪用该等公司、企业的资金,同样也是侵害了公共财物所有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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