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属于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与盗窃罪,乃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均被清晰地列于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应法条之中。依据该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二条之相关规定,贪污罪特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恶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公共或者国有的财产;而盗窃罪则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公私财物。贪污罪的成立要素主要包括:行为人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且须非法侵占公共或国有的财产。相较之下,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则包括: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其行为方式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尽管贪污罪与盗窃罪皆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然而,两者在犯罪主体、犯罪手段及犯罪目的等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贪污罪着重强调行为人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进行非法占有,而盗窃罪则更加强调行为人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产。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明确得出结论:贪污并非盗窃罪的范畴。贪污罪与盗窃罪在刑法中被明确区分并加以规定,这充分说明了它们作为两种独立的犯罪行为,无法相互替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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