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是不是受贿罪的主体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然,教师亦有可能成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并不仅限于国家公职人员,同时也涵盖了那些被授权管理或运作国有资产的特定人群。倘若教师在执行公务职责的过程中,通过职权范围内的特殊条件,不法获取他人财务并以此为他人提供私利,则极有可能触犯受贿罪的相关法规。比如,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在招生、评定优秀学生、采购教学设备等事项中,若接受他人贿赂,便可能涉嫌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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