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追赃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挪用公款罪追赃工作的评价准则主要集中于涉案款项的依法返还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损失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在进行审判期间,法院将充分参考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当事人是否已经归还款项、以及因该行为所引发的各类损失等多方面的因素。对于尚未偿还的公款部分,通常情况下都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人全额予以追缴;而对于已经归还或者部分归还的情况,则会针对剩余未偿还部分展开追赃工作。除此之外,若挪用公款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经济利益的重大损失,那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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