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非国家公职人员涉嫌挪用公款一事,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断其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所谓“挪用资金罪”,即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担任特定职务时所享有的权责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个人使用或者转借他人用途的行为,其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其实际涉嫌金额较大并已用于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均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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