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企老板挪用公司资金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下,民营企业的领导人未经授权动用本公司的流动资产,有可能会触犯相关的刑事罪名。
然而,是否构成犯罪,这需要具体考虑到诸多因素,如涉案金额之多寡、挪作何种用途以及归还的具体日期等等。 若该民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态,那么其领导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挪用公司资金,倘若达到特定的数额和年限,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挪用资金罪。 而对于那些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类型的非上市公司而言,领导者则很可能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挪用资金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的权益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构成犯罪,还需根据上述多个关键要素进行评估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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