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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是什么罪行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犯罪,即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未经相关法定程序许可,私自挪动、支配本单位的资金,供自身使用或用于借贷,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的情况;
又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是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已经对该笔资金进行了商业盈利性质的活动,或者进行了非法性质的经济活动,这均属于视为犯有挪用资金罪的情形。
简言之,这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授权擅自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所拥有资金的合法使用权与收益权,对于各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运作以及资金管理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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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