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是什么部门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通常由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理。
所谓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从业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权的便利条件,对所属机构的财物实施非法占有,且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犯罪行为。 若涉嫌这类罪行,则通常会由具备相关调查权限和能力的公安机关着手展开侦办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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