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三年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有职务侵占罪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被告,理论上具有获得减刑的可能性。
然而,是否能够减刑取决于其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诸如是否真正悔过自新、严格遵守监狱纪律以及认真接受思想改造,同时还需具备积极参与劳动生产的积极性等多个方面。 若该被告确实能够展现上述优点且经过法定程序予以确认,那么便有资格获得相应的减刑。 然而,减刑同样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与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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