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准则界定如下:涉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财产转移至私人使用或借予他人的,若涉案人被指控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应当予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涉案者移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五万元,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的;
2.涉案者移用本单位资金金额高于或等于五万元,同时实施了牟取私利的行为的; 3.涉案者移用本单位资金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三万元,并且进行了非法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