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广西银行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乃指公司、企业乃至其他组织中的从业者,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职务之便,将本属于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违法行为。在广西南宁地区,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当银行或其他组织机构察觉到其员工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时,他们有权向当地公安局报警。待公安机关接警并经初步调查,确信存在应予追责的犯罪事实之后,该部门即会启动立案程序。 其次,公安机关将针对涉嫌职务侵占的个体展开深入调查,收集各类有助于认定案情的证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流水、交易凭证以及证人证词等。 再次,公安机关在完成侦查工作后,将会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将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公诉。 最后,若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则案件将进入法院审判环节。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审理此案,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与辩护,最终做出裁决。 此外,法院还将对被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的人员施以相应的刑事制裁,例如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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