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构成挪用资金罪,首先,其侵犯的客体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合法享有的使用收益权益;
其次,在客观层面,该罪行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其所担任的职务之便,私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用于自身私人用途或者以借贷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且其挪用数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即金额较大并且已经持续了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并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并且被用于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是进行了非法性质的活动;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 此外,该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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