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受害人可以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被承认为公共事务范畴内的案件,受害者个人无权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进行反诉。
此类案件通常是由国家专属的控告机构——人民检察院代替国家履行控告职责,而受害者在此类案件中,其主要任务包括提供与案情有关的证据以及积极协助调查部门展开工作。 尽管如此,受害者对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及罪犯应受惩罚程度等关键议题上,仍可通过出具谅解书等方式,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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