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不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即在违背妇女意愿的前提下,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强制性的方式,强行与其进行性交的犯罪行为。
若不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则不能被认定为强奸罪,例如: 1.若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并且女方已年满14岁,意识清晰,具备完全的性自主判断能力; 2.虽然存在性行为的发生,但是能够证明并未违反妇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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