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被告人翻供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强奸罪被告方在庭审进程中推翻先前供述,导致涉案事实引发争议且缺乏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则有必要启动新的调查取证程序,该步骤很可能导致案件需在较长时间段内暂停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如此类状况致使案件在长时间内不能持续审理,法庭有权作出裁决宣布暂时停止审理。 待相关情形得以消除之后,法庭应马上恢复案件审理工作。 在此期间所耗费的审理时间不会计入原本限定的审理周期之内。 因此,若由于被告翻供而导致案件无法进行下去,法庭便可依据法律规定而决定临时停止审理,待最终查清事实真相以及完善证据链条后,再酌情恢复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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