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几年后可以追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对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限的具体设定,主要依据其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而定。若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五年;若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十年;若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若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若在上述追诉时效期限之外,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进行追诉。然而,若超过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因此,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其法定最高刑来予以明确界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