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既遂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判定构成强奸罪的既遂形态,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素:
首先,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应为妇女人格权中的不可侵犯性;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必须展现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使得受害妇女陷入无法抵抗、胆怯抵抗乃至懵懂无力抵抗的处境之中,甚至利用此种状况正好实现其奸淫目的的行为特征; 再次,实施者须为年满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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