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后续流程是怎样的一直不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检察机构做出了不起诉的决策之后,依照常规流程,以下步骤将会被执行:
首先,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者将得到解除各种强制性措施,例如被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等。 其次,检察机构将会把不起诉的裁决文书下发到被认定为无罪者本人,以及他所服务的单位、受害者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部门。 若受害者对不起诉的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裁决书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更高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发起公共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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