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间在哪里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监护人)、直系血亲和辩护律师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此类申请需要向负责案件处理的相关机构进行提交,例如,发生在公安部门侦查环节的案件,取保候审请求应向公安机关提交; 若案件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则应向该机关提出申请; 而在法院审判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行为则应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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