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属于羁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并非指代严刑拷问或拘留。
实际上,它是一种针对刑事案件的执法程序,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获得释放或缓期判决等条件愿意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时,便有了不被羁押,且不必留在拘留所等候审判的权利。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羁押通常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关押于禁闭设施如看守所内,以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因此,尽管两者都涉及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某种程度上的约束,但相比之下,取保候审对自然人的自由度影响要小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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