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全的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是否能够为已被保全者执行取保候审条款,应当基于具体的案情予以仔细斟酌与考量。
倘若被保全者所面临的状况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等等,那么便存在着为其执行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若该案件的性质较为严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或者被保全者具备逃脱、干扰证人等潜在风险,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便可能难以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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