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8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满足一定特定前提之下,若案犯的服刑期为38日,那么其仍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得到批准,则须要从多个层次进行深入的评估与考量。 通常而言,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且仅对其适用);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等情况下,他们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实际的审批结果还需依据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