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钱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尚未被依法逮捕或者经鉴定后决定变为逮捕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预防其逃避调查、起诉与审判的场合,依照法律程序责令其提出担保责任人选或者缴纳一定金额之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按时出庭。
关于缴纳保证金进行取保候审的法定要求主要涵盖如下内容:首先,保证金的数额须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身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级轻重等多种因素,经过系统、全面地审慎考虑之后方能予以确定; 其次,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在地的市、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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