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是否监外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取保候审,与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
取保候审乃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由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流程,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 然而,监外执行则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存在法定的特殊原因,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内执行刑罚,因此,依法采取了暂时将其留在监外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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