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要去报到的地方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场所通常设定于案情的调查机构之中。
在此类情况下,若此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审理的话,便可在公安机关内部进行办理; 而如果该案属于检察院自行开展的调查工作,则需在检察院内部予以处理。 取保候审作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其设立的初衷在于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正常推行的同时,尽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心健康以及个人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