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批捕后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释放之后,并不必然要求必须执行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
释放可能源于证据不足或者犯罪行为的性质较轻等因素,然而这无法推断出必需要启动取保候审的程序。 假如涉嫌人的行为并未显示其存在社会危害性,那么也未必一定会采用任何强制行径。 然而,若有必要实施适当的限制及监管,以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利推动,那么可能会考虑启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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