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给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均有资格申请对其进行人身保护措施并等待审判期间遵守相关规定的简称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者的身份地域并非关键要素,而应当依据具体案情从众多层面如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潜在威胁性的程度等多方面来加以审慎评估。 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可允许采取取保候审条件所列举的条文,例如犯罪可能性较高但能通过担保配合司法机关执行的情况下; 被判有期徒刑或呃半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较大的罪犯; 身体状况不佳使得无法正常生活,或是处于育龄期并且怀孕、喂养新生儿的妇女,此类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治安形成潜在危害; 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经过羁押法律期限后,仍未完成所有司法程序且需采取此种措施以保障其权益的等所有情况,外地人均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取保候审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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