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员可否上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而言,通常情况下他们仍可继续从事工作活动。
然而,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取保候审这种司法程序,并未对他们的人身自由产生全面性的约束。 只要在不妨碍案件调查工作及不违反取保候审的各项具体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之下,他们便能够如常地进行日常工作。 然而,若其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特殊性,例如涉及到国家机密等敏感领域,那么他们的工作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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