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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可以执行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的执行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来承担。
倘若公安机关在其侦查工作处于初期阶段便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这一任务将由行使职权部门自行承担;
而当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以合法程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实施取保候审后,仍需委托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推动并负责执行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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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