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能否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所涉及的取保候审问题,主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通常来说,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带刑法的情况; 亦或是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 再者,患者患有重症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等特殊群体因取保候审措施而导致社会风险可能性极小的情况下,都有条件考虑办理取保候审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