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逮捕基本无罪取保还交了保证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未能批准逮捕而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通常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交相应的保证金以担保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规范。
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形式。 然而,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并不代表被取保候审人无罪,这可能是由于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等因素所致。 在取保候审期间,交纳保证金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负责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应全面权衡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条件、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同时,提供保证金的人员需将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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