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逮捕后,是否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并不存在明确的时间规定,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特征和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适应症进行评估确定。
通常情形下,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被逮捕之后,经深入调查发现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的附加刑期; 或者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具有严重疾病、丧失自我照顾能力,或是正处于哺乳期中的孕产妇,采取取保候审也无法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话; 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届满时,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审结,需要重新实行取保候审,在得到办案机构的批准后,也可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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