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都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个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并不必然要求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特定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仅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拘役或单独执行附加刑,亦或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重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引发严重社会风险的案件,此外还包括以下特殊情况:身患严重疾病、基本生活无法自理,已怀有身孕或正处于哺乳期且需照顾婴幼儿的女性被告人,在考虑到这部分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家庭责任时,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最后,若侦查阶段已届满,案件办理仍未得出结论,此时亦应申请取保候审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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